第1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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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盗章24小时替换  夺命镖悄悄跟在吴三爷身后, 他已知道司空摘星的目标是什么。

    吴三爷一路摇摇晃晃地走着, 速度很慢,方便更多人看见他,向他点头致意, 从金铭灭走到燕子巷,竟然花了近一个时辰。

    那实在是座很大的院子, 而且建得富丽堂皇, 朱红色的瓦片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墙面上好像贴了金子。

    他很有钱,却从来都不用担心自己的安全, 因为吴三爷是一个很乐善好施,人脉也很广的人, 他的朋友很多,也愿意出手一二保他安全,所以, 即使他的房屋建得再宽敞亮堂, 也很少有人会把主意打到吴三爷头上。

    夺命镖尾随他身后,在院子里一阵翻腾, 他的轻功没有司空摘星高明, 但也不算差,能做到“来无影去无踪”, 又兼之很有一手翻箱倒柜的功夫,很快便找到了被吴三爷视若珍宝的帝王绿翡翠。

    在藏宝阁的最后一间。

    他打量四周密闭空间,以及摆放在房间的一张床, 笑眯眯的。

    知道司空摘星要偷什么,还担心治不住他?笑容变得更加阴狠,不过就是个偷而已。

    金铭灭打烊时间不早也不迟,当最后一丝落日余晖被夜幕吞没,店铺的大门便落锁。

    掌柜在一笔一划地算账,伙计则把贵重物品全部移进库房,有伙计道:“要一起喝一杯吗,掌柜的?”

    掌柜是个和善人,也是个喜欢喝酒的人,如果被伙计拉去喝酒,便会豪爽地结账,他道:“今天不去。”

    伙计奇道:“是家里有什么事?”

    掌柜道:“不是。”

    伙计又道:“那是公事?”

    掌柜道:“也不是。”

    伙计的好奇心大盛道:“有什么事比喝酒还重要。”

    掌柜道:“自然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这世界上还有比金钱交易更加赤、裸,更加公平的雇佣关系吗?

    伙计肃然道:“那是应该去的。”

    确实,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比拿钱办事更加重要。

    掌柜笑眯眯地将账本一合道:“接下来的工作就交给你们了。”

    他先换了件衣服,替人办事,自然不能穿上午在店铺里的衣服去,因为铜臭味太足,掌柜拐进自己在京城置办的小院子,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这一换衣服,就换到了深更半夜,夜已深,天幕成了最好的遮蔽物。

    一个面容平凡无奇的年轻人从院中蹿出来,他的短打很普通,面容很普通,不高不矮,不胖不瘦,但脚上的功夫却一点都不普通。

    他的脚步,比猫更轻柔,更灵巧,树枝不足以作为附着点,只要是一片轻薄的树叶,便能再次起跳。

    江湖第一轻功高手,果然名不虚传。

    熟门熟路地进院子,在吴三爷没回来的时候,他已经在屋子里摸索了很多次,这世界上怕没有任何一个人比司空摘星更加熟悉这房间的陈设。

    吴三爷就睡在他的藏宝阁里,四周全是柜子,放他各式各样的古玩珍奇,而人,则睡在四四方方的床上。

    床很硬,姿势很标准,活像睡在棺材里。

    想要拿到帝王绿翡翠,他必须越过吴三爷,在他藏宝的柜子里翻腾,但这对司空摘星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他能在众目睽睽之下盗走物件,更不要说是一个睡着的人。

    吴三爷睡得很沉,一个人白天走太多路,晚上总会睡得很沉,司空摘星从他身边走过,还听见吴三爷发出一小串均匀的呼噜声。

    有目的性地拉开柜子,他很清楚翡翠被收在哪一格。

    “!”

    司空摘星连续几个后空翻利落后退,他的轻功很好,要不然绝不会能躲过迎面而来的机关暗器,短短的一日内,吴三爷藏宝的柜子已经被做成机关,当他打开柜门触动弹簧,便会有数不清粹毒的武器向他射来。

    抹了毒的刃反射冷冷的光。

    司空摘星若现在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那他便别做猴精别做机灵鬼了,他绝对是天下第一的大傻瓜。

    铁链“嗖”地一声从柜子里飞出,打司空摘星一个措手不及,也不知他从兜里掏出什么,千钧一发之际竟然把链子镖打出几米远。

    这眼力,这臂力,不像是一个贼,倒像是一个练暗器的江湖人。

    夺命镖从柜子里夺门而出,吴三爷放古董花瓶的柜子很大,足够一个身材高瘦的年轻人舒舒服服地躺进去,他从早晨潜伏至今,等的就是司空摘星。

    哪怕他有通天的本领,也别想逃出自己精心布置的机关阵。

    吴三爷还在打一连串均匀的小呼噜,他早被夺命镖用药迷倒了,即使火烧到他的屁股上,也绝对不会醒来。

    不仅不会醒来,还从容地翻个身。

    司空摘星心道中计了,片刻也不停留,直接向外跑,期间触碰到夺命镖的机关无数,不是用高明的轻功躲过去,就是以力打力,暗器从袖口飞出,将金属器打得七八丈远。

    夺命镖心道,听说过偷王之王司空摘星妙手空空,却不知道他手上竟然还有这等暗器功夫,怕是青衣楼专攻暗器的高手,也没有他利索。

    这么横冲直撞,竟然给他破了夺命镖针对司空摘星精心设计的机关阵,倒不知道是他精于阵法大智若愚,还是走了狗屎运。

    转眼间跑出了屋子,夺命镖在背后穷追猛打,只留下一屋子的暗器,以及在床上呼呼大睡的吴三爷。

    夺命镖与司空摘星停在房顶上,对他们这些江湖人来说,飞檐走壁本不是难事。

    夺命镖道:“没想到大名鼎鼎的司空摘星竟然会有这一天。”

    路人脸青年道:“你怎么知道我就是司空摘星。”

    夺命镖又道:“全天下能够把死人演活的,恐怕也只有司空摘星一个。”

    青年笑道:“那你还真是猜错了,我确实不是司空摘星。”

    夺命镖不想和他接着耗下去,链子镖已拿在手上,他道:“酒鬼说自己不喜欢喝酒,你看有没有人相信。”

    语毕,便将手上的链子镖一把扔过去,招式狠辣,来势汹汹。

    都说司空摘星妙手空空,但那都是偷上的功夫,一个将偷当做艺术的人,或许有很好的轻功,很好的易容术,但杀人的功夫却不一样好到哪里去,和他正相反,青衣楼的人,个个都是杀人的行家。

    青年叹了一口气道:“我说我不是司空摘星,你还这么坚持是要吃亏的。”说着灵活一闪身,躲过了链子镖的攻击。

    他的轻功也很好,纵身一跃竟然稳稳地站在还没来及收回的铁链上,当时脚尖几次转换,便跑到夺命镖身前,不由分说洒出一把毒砂。

    暗器,毒药,他练得功夫,指不定比杀人的青衣楼杀手还要阴毒点。

    夺命镖即使退闪,却还难免吸入了一点毒砂,那玩意儿的发作速度相当快,他当时就觉得头晕眼花很不得劲。

    心底的疑惑终于破土而出,虽然听说司空摘星是个比鬼都机灵的人,但还真没听说过他会用暗器毒砂。

    有人无端出现在他身后道:“得手了。”

    能将一个人塞进去的大布口袋从他脑袋上劈头盖脸地一遮,整个人连人全被装进大布袋里。

    朦胧的月光打在房顶上,赫然是刚才还在呼呼大睡的吴三爷!

    “吴三爷”的身材很圆润,面容很和善,但那双眼睛此刻却滴溜溜直转,显得古灵精怪,他对对面平凡脸的青年道:“扮作我的感觉可好?”

    那青年也笑嘻嘻的,伸手从脸上一扯,面具便被他撕下来,夺命镖此刻若能看见他的面孔,定然大惊,这不就是被南王收买,几次给他通风报信的伙计吗?

    伙计道:“哪里的话,我怎么敢扮作偷王之王司空摘星。”他笑嘻嘻道,“毕竟,您可是连人都能偷啊!”

    真正的司空摘星也笑了,将“吴三爷”肥肥的脸挤出了一脸褶子。

    他道:“这世界上,还真没有什么我偷不到的东西。”

    几日之前,司空摘星接到了一个很有趣的委托,雇主请他偷一个不知姓名不知根底的人,那就是杀了金铭灭掌柜的凶手。

    他觉得很有趣,对方给的钱也很实在,便接下了这则委托。

    司空摘星想,这委托真是好玩极了,怕是很长一段时间内,他都接不到更好玩,更有乐子的委托了。

    南王坐在宽大的椅子上,椅背很高,很硬,坐在上面的人一定不舒服,但他却像是靠在最柔软的褥子上,道:“查清楚没有?”

    夺命镖道:“查清楚了。”

    南王道:“人是死的活的?”

    夺命镖道:“自然是活的。”

    南王手在扶手上一撑,站起来,冷冷道:“他活着,你怎么还在这里。”

    夺命镖悠然道:“任务完成了,怎么不能在这里。”

    南王勃然大怒,道:“该死的人没死,不该活着的却活着,你说你怎么在这里!”

    掌柜该死却没死,没完成任务的杀手却活着,他怎么能不生气?

    简直要气炸了。

    但下首的年轻人却还很镇定,他不仅镇定还很愉快,道:“该死的人自然是死了,该活着的人也活着。”

    听见这句话,南王终于将心头高涨的火焰扑灭一点,道:“哦?”

    夺命镖心头一动,知道雇主给了自己解释的机会,南王是个大手笔的雇主,手上的银子很多,也很愿意花出去,像他这样拿钱干事的年轻人,自然是很喜欢豪爽的大客户,所以便解释道:“掌柜被掉包了。”他胸有成竹道,“现在那掌柜,可不是真掌柜。”

    南王的眉眼和善起来,有些人年纪远大便越和善,也些人年纪越大脾气便越古怪,阴晴不定,说风就是雨,当南王和善起来时,他便成了最爱护年轻人不过的慈祥的老人,他道:“既然你如此确定,那定然是知道了假掌柜的身份?”

    夺命镖道:“不错!”他看了一眼南王,显然是在观察他的反应,老人用鼓励的眼神看着他,他的亲爷爷怕都没有南王慈祥。

    夺命镖道:“掌柜是司空摘星假扮的!”

    南王道:“司空摘星?”他的眉眼中已带上了一丝不屑的意味,南王对武林高手不敢小觑,但当人头上顶着“偷”的名号时,却怎么也无法尊重起来。

    盗亦有道,但摊上了盗的名,岂不是难登大雅之堂?

    游侠曰:凡盗因不足而生,又因足而灭,是故,盗存于民间而不入殿堂。

    夺命镖敏锐地捕捉到了从中年人脸上闪过的一丝不屑,他笑眯眯的眼中也有冷芒划过,但很快被不达眼底的笑意遮掩住。

    司空摘星在江湖的地位委实不低,夺命镖自己所学也为“鸡鸣狗盗之辈”的绝学,感同身受之情怕是没人比他更强烈。

    南王道:“可是一小偷?”

    夺命镖道:“不错,他的轻功天下第一,又兼之易容术独步武林。”

    南王奇道:“易容术?”

    易容术是很高深的一门功夫,但他只知道易容术可以将自己伪装成不存在的人,却不知道可以将一个人伪装成另一个存在的人。

    只要有人,就有朋友,有家人,他亲近的朋友和家人一定能从细节处看出端倪,他的儿子,为了成为皇帝已不知道模仿了有多少年,而且他还收买了小皇帝最亲近的太监王安,只有做两手准备,才能保证万无一失。

    他还真不相信,一个人几天的功夫就能将自己变成另一个人。

    夺命镖道:“这世界上总有超出常人的能人异士。”他很确定,除了司空摘星,这世界上绝对没有第二个人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将自己变成掌柜。

    南王道:“好,既然你说是他,那定是有了对付他的方法。”

    夺命镖终于不笑了,南王这才发现,即使他是一个很年轻的,长得也很好看的青年,不笑的时候却总让人不寒而栗。

    他的脸并不凶恶,但很狰狞,因为杀的人太多,戾气都浮现于脸上。

    乍看夺命镖的表情,南王呼吸一窒,但又立刻调整过来,他是一个忍辱负重的男人,即使气量不够大,但也很会忍耐,很会将自己真正的情绪埋藏在心底深处。

    夺命镖道:“我自然有对付他的方法。”

    一个贼出现在珠宝店,定然是有什么要偷的东西,虽然夺命镖并不知道他被委托偷什么,却能猜到,他要偷的东西在来来往往的客人身上。

    若不是这样,他不可能扮作掌柜等待这么多天,因为司空摘星可以是个很机灵的人,可以是个很狡猾的人,却肯定不是一个喜欢浪费时间的人。

    他有耐心,但耐心应该会用在值得的地方。

    夺命镖又把伙计叫出来,依旧是伸手不见五指的仓库,没人能看见他的长相,也没有人知道,在仓库中的是一个青年而不是一个老者,他道:“那掌柜有什么不对?”

    伙计既然不知道掌柜的身份,那就肯定不知道雇佣司空摘星的原因,真正雇用他的另有其人,或许因为第一个掌柜死了,金铭灭背后的老板对谁都不信任,被南王收买的线人也不知道,新掌柜是为什么而来。

    伙计想了想道:“大概是没有的。”

    夺命镖道:“大概?”敏锐地嗅到伙计话中的漏洞。

    伙计作回想状道:“他来的第一天问我们要过账本。”

    夺命镖一听有戏,接着问道:“他要找什么?”

    伙计道:“他问我们,上一枚帝王绿翡翠玉佩是被谁买去了。”

    夺命镖问:“谁?”

    伙计大概是找到了那一段记忆,话越说越顺溜,他道:“是燕子巷的吴三爷,最喜欢收集些翡翠挂饰,那枚帝王绿翡翠的价格被炒得奇高,最后还是吴三爷拿去了。”

    他又道:“吴三爷这人行踪不定,但他回京城的头一天定然是要到铺子里看一看的,已经是养成几年的老习惯。”简直比太阳日日东升西落来得还要精准。

    夺命镖道:“你认识吴三爷?”

    伙计又回答道:“德阳楼的牌子砸下来,砸死10个人,就9个都认识他。”

    德阳楼是京城中很有名的一家酒楼,虎皮肉做得尤为好,吃遍全天下的陆小凤最喜欢他家的虎皮肉,这浪子,能够跑到七里十八弯的小街坊里吃面,嗡嗡飞的苍蝇也影响不了他的食欲;他自然也能肩披红披风走进富丽堂皇的酒楼,点上一碟虎皮肉,再点上一壶好酒。

    夺命镖终于满意了,他已从伙计口中知道自己想知道的一切,按照他的习惯,应该杀了这个没有太多价值的年轻人,但他只是个被雇佣的杀手,被雇佣的杀手,是不能违背雇主的意志做多余事,所以,他只道:“没有事情了,你回去吧。”

    伙计很听话,在老人这样神秘莫测的江湖人面前,他一向没有说话的余地,如果说一开始打动他的只是财帛,那么现在,便没有了拒绝的余地。

    伙计走出去,他抬头,天上有一轮明月高挂,月色凉如水。

    吴三爷回到了京城,当他走进店铺鳞次栉比的商业区时,几乎所有人都会对他报以善意的微笑。

    这并不是因为吴三爷是个很很受人爱戴的人,他虽然和善,很健谈,但让迎面向他走来的每一个人都对他报以微笑,确实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能让众人这么做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金钱!

    吴三爷虽然不如霍休,是天下第一的大富豪,但他也足够有钱,而且他的长相够富态,又喜欢用锦衣包裹自己圆润的身躯,在手指上,衣服上堆砌昂贵的首饰,他甚至有一件衣服,连绣纹都是金线织的。

    吴三爷是个有钱人,而且他乐于展现自己的有钱,在首饰上,在衣服上,在一掷千金的豪爽气上,有了这一切,他便会很容易变得受欢迎,也很容易变得受瞩目。

    他很享受被人瞩目的感觉,当有人像他点头致意时,便会颔首回礼,等他走到金铭灭时,怕是已经颔首了几百次,几千次。

    司空摘星假扮的掌柜已经等他多时,当吴三爷迈步进店铺时,他脸上和气的笑容又真诚了三分,这并不夸张,哪怕是死了的掌柜,在见到贵客时,笑容也难免会变得更加热忱。

    这世界上是绝对不会有人讨厌银子的。

    掌柜道:“有一段时间没见着您了,吴三爷。”

    吴三爷笑道:“掌柜可好?”他又说,“最近有什么新奇的货品?”

    掌柜用眼神吩咐伙计将新品放在托盘中呈上来,眼神飞快地在吴三爷腰间一扫。

    不是,司空摘星暗叹一声,他被请来偷的帝王绿翡翠玉饰并没有被带在身上。

    掌柜道:“怎么没见您前些日子才买的玉佩?”

    吴三爷道:“前些日子外出时还一直戴在身上,今天回来,就少不得换一块。”那翡翠,怕是给他放在家里。

    司空摘星眼神一闪,笑得更加真心实意了一些,但没人能看破,他薄薄面具后的笑脸。

    今天晚上,偷王之王司空摘星,怕是少不得要在吴三爷的院子里绕上一圈。

    司空摘星:这世上,还没有什么他偷不到的东西。

    孙老爷睁开他迷迷糊糊的眼睛,恨不得拿根小木棍支在眼皮下面。

    他用朦胧的醉眼白了陆小凤一眼,道:“阁下竟然迈着两条腿来找我,真是一件稀罕事。”

    陆小凤又笑了,他是个很爱笑的人,别人的话很容易让他发笑。

    他道:“我不是每次都要人从床上拖出去的。”

    比起天天泡在酒坛子里不清醒的孙老爷,陆小凤更像是一个混蛋,因为他不是每天睡在酒馆里,而是每天睡在妓院里。

    他爱银子,但挣的银子才到手就立刻花出去,很多时候很多人想找陆小凤,得先去妓院把他赎出来。

    陆小凤知道自己是个混蛋,而他还很得意。

    孙老爷道:“你总是给自己找麻烦。”

    陆小凤笑道:“才半天,你就知道我要来找你了。”

    孙老爷尖酸道:“只要出现在我面前的人,大多都是来找我的。”他很聪明,早就看透了事情的本质,无外乎又有人要给他送钱来了。

    陆小凤道:“我要约大智和大通两位先生。”

    孙老爷道:“可以。”这回他看上去一点都不醉,不仅不醉,还很清醒,“戌时二刻,南岗窑洞。”说完这句话又变回一开始醉眼朦胧的模样。

    一天中,孙老爷就没有哪刻是不醉的。

    明月夜,短松冈,戌时二刻,陆小凤已经在南岗窑洞等着,而孙老爷,也难得没有醉的颠三倒四,连步都走不好,起码,他不需要别人扶着,也不会摔个大马趴。

    陆小凤道:“大智和大通两位先生在这?”

    孙老爷又白了陆小凤一眼,其实他是一个很好脾气的人,起码在很多人面前,都像个龟孙子,但在陆小凤面前,他却总像个大老爷。

    他道:“既然我约好了,就肯定在。”说完,便佝偻瘦小的身躯,爬进窑洞。

    这世界上,除了小孩子,怕也只有孙老爷能爬进这么小的窑洞。

    “开始。”孙老爷的声音蓦地从窑洞里传出。

    陆小凤抛了五十两银子进去,先问道:“月姑娘是谁?”

    “月姑娘,自然是月亮上来的仙人。”回答问题的是大智,但他的回答未免讨巧了一些。

    陆小凤却一点都不生气,他只是静静地听着,然后又抛了五十两银子进去。

    他道:“金铭灭背后的主人是谁。”

    回答问题的是大通:“既然月姑娘是月亮上来的仙人,金铭灭背后,自然也是仙人。”他话锋一转道,“只花五十两就想知道仙人的来处,未免也太便宜你了一些。”

    他依旧没有回答什么,但第二个问题的银子却已经用掉了。

    陆小凤笑了,快乐的,赞叹的,他又扔了五十两银子,这是今天他身上最后的银子,像他这样总要别人将他从妓院赎出来的浪子,身上总不会有太多的银子,因为银子都花光了。

    他道:“仙人的珠宝,从哪里来。”

    没头没尾的一个问题,但大通却沉默了。

    一阵风刮过,打在树枝子上,发出“呜呜”的幽咽声。

    “仙人的珠宝从南海来。”大通道,“只有南海才会产拳头大的合浦珠。”

    月姑娘只有在飞仙岛之外才是月姑娘,当她踏上飞仙岛的土地,便掀起斗笠,大大方方地展现在女人或者男人面前。

    飞仙岛的习俗说是淳朴也好,说是开放也好,男人和女人之间还是较为平等的,放在中原,大概会觉得这里的女人太有江湖气。

    打鱼人看见月姑娘,道:“朗月姑娘,城主还好吗?”

    善意的问候,却让女人面上的冰雪消融。

    她的笑容,很淡,却很美,那是善意的笑,汇聚着全世界的真善美。

    朗月道:“劳您费心,城主很好。”

    白云城的人,是不大能见到叶孤城的,除非是他极少有的在城中走动巡视,想要知道叶孤城的消息,还要多亏于在白云城中工作的男人或者女人。

    朗月是叶孤城身边的婢女,习得一手好武艺,又兼之精通珠心算,每月十五日都雷打不动地出海,替城主打理在中原的生意。

    他身边的另一婢女岚风出门不多,但一出就是远门,最远的时候能随着海船跑到扶桑,又或者是南辕北辙的西域。

    朝廷,是限制海运的,怕也只有白云城这样谁都管不到的海岛,才敢暗搓搓地搞些海运贸易,金铭灭中比黄金更加值钱的珠宝,有不少就是海运的附赠品。

    朗月在坦坦荡荡的大路上行走,终点是岛上最高大,最精致的建筑。

    像叶孤城那样的男人,合该住在最好的宅邸中,享受最贵的酒,穿最精细的衣服,连身后的婢女,都是最美的。

    朗月道:“城主。”

    叶孤城抬头,他身前摆了一方棋盘,上面白子黑子纵横交错,但却没有对手。

    他的对手,只有自己。

    叶孤城道:“朗月。”在亲近之人面前,他不像是天上的仙人。

    脸是硬的,但却有温度,而那双永远坚定的,有神的眼中,折射出的并不是高手的寂寞与孤独,而是淡淡的,人类的情感。

    他练的,是出世之剑,但又随时随地能够入世。

    高手,除了一袭白衣,一把剑,总要有其他的陪衬,比如说西门吹雪医书精湛堪比国手,叶孤城怎么说也要有点其他特长。

    他的医术还算不错,但也仅仅只是停留在不错,围棋,才是叶孤城最擅长的小道。

    如果他想在这一途上找到对手,多半要跑到紫禁城,据说这一代的皇帝好棋,大内之中又不少名震天下一时的高手。

    然而,叶孤城并不是为了下棋观人而下棋的,正如同他现在很有逼格的自我对弈,实际上也不过就是活动活动大脑,让它不至于生锈,归根结底,围棋对他来说是大脑风暴一样的存在。

    哦,还有一点,那就是装逼神器。

    叶孤城悄悄在心中给自己点了一个赞,角度完美,意境完美,今天他也是毫无死角的白云城主。

    朗月:真不愧是城主!辣么完美!

    叶孤城道:“有何异常?”

    朗月道:“并无。”

    自从南王的使者被拒之后,南王府便处处与白云城做对,说不上是南王小肚鸡肠,毕竟叶孤城的回绝也太过辛辣,自比鸿鹄而将对方视为燕雀,对皇亲国戚来说,这侮辱非常有分量。

    南王不是只有花架子,在经济上颇有手段,白云城的很多产业埋得很深,但浮于表面的那些却被他顺藤摸瓜找了出来,给予不同程度的打压,叶孤城接到消息也只是挑挑眉头,让人去处理,毕竟他的大头,其实是在海运。

    即使,海运是被朝廷所限制,甚至可以说是禁止的。

    偶尔也会自我怀疑,他的产业有那么容易被找到?毕竟在他看来,南王并不是一个缜密的男人,否则也不会贸然给他送信件,明明叶孤城除了在海上略微运作之外,一切都算是安分,并没有表现出鲜明的反志。

    他甚至一早便拒绝了南王世子的拜师,添加了宅属性的白云城主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有名,什么武林六大巅峰更是没影的事儿,现在公认的天下第一剑客是西门吹雪,而他,只是被遗忘的海外飞仙。

    方外之人,本就不应该插手世间俗物。

    他还没有入世的打算。

    在自己名气尚不响亮时决心拜师,只能证明那对父子别有所图。

    “咕咕咕咕——”室中的两人被一连串的鸟叫声吸引,转头看窗户,发现是一只肥嘟嘟的鸽子。

    它的体型,比山野中灵活奔跑的花毛鸡,还要圆润二分。

    白云城的鸽子,没有哪一只会比城主的鸽子更肥。

    叶孤城:爱喂鸟食怪我咯?

    朗月眼神一凛,道:“这是金铭灭的鸽子。”明明每一只都长得差不多,她却能精准地辨别其身份,这眼力见也是头一份的。

    叶孤城不说话,由朗月倒出放在小竹管中的便条,看都不看便递送给自己。

    将生意交给婢女打理是没错,但他却并非不闻不问。

    以鸽子做信物,定有重大事件发生。

    可不是重大事件,叶孤城笔直而浓黑的两条眉毛皱在一起,放下纸条道。

    纸条只表达了一个意思,金铭灭的掌柜,死了。

    夺命镖是在南王附近死的,没有一个人发现,这是不是证明,如果他们想,就可以悄然无声地杀死南王?

    古龙笔下的武侠世界,皇权没有那么重要,但也没有那么不重要,武林人想要无法无天,可能性并不大。

    朗月厉声道:“给城主送信,越快越好!”

    她根本没怀疑到伙计头上,白云城的人相互知根底,对城主的忠心程度根本就不是一句话可以概括的,他们不会背叛白云城,也没有胆子。

    夺命镖被好好地送进了南王宅邸,那时候他还活得很好,随后便死了,还是在三更半夜,伙计的行动十有**被人看在眼里,对方尾随他一路,竟然没有被发现。

    想来那人的轻功是十分高明的。

    伙计武功不行,却精通暗器以及阵法,轻功能被夺命镖当成是司空摘星,就绝对不差,更重要的是,他是一个心思缜密,并且警惕心很强的人。

    嫁祸之人的可怕之处在于,他有骆驼的忍耐,人的聪明,狐狸的狡猾,以及鬼魂似的轻功。

    海上,有一艘富丽堂皇的船在行驶。

    船不大,却很精致,木头是上好的金丝柚木,龙骨上有雕刻的花纹。

    白云城主在最里间,地上有用波斯技艺编织的地毯,冷硬而宽大的椅子上堆积数不胜数的动物皮毛,很柔软,靠在椅背上,就好像深深地陷入云朵之中。

    白云城主并不是一个贪图享乐的人,最适合他的是没有任何添加物的白水,以及冷硬的床板,因为柔软,会钝化他坚硬如铁的内心,但是白云城的人民,总是希望城主能够活得更加舒服一点,动物柔软的毛皮是岚风布置,而叶孤城仅仅是盯着椅子看了一会儿,就默不作声地走了。

    已是默认。

    岚风松一口气:城主没有生气哎!

    叶孤城:太受欢迎了真是没有办法=v=!

    白云城主表示,其实他可喜欢香香的软软的动物毛皮啦!将整个人陷在软软的毛里,简直就是至高的享受!

    肥鸽子:嘎嘎,也不见你喜欢我软软的羽毛。

    他和岚风等人已经在海上漂泊几天,看在这是叶孤城几年以来首次出门的份上,王牌侍女岚风紧张到不行,在打包衣物时恨不得把整个白云城都搬到床上,还是叶孤城用冷冷的视线制止了她。

    他们已经离岸很近,这段距离,那白云城特产的肥鸽子只要大半天就能飞到,当叶孤城接到郎月的信件时,太阳还没落山。

    他之前的心情其实不错,因为成功靠他卓绝的智慧涮了南王一把,也享受到了一咪咪打脸的快感。

    远在海外挥斥方遒,一切都在他的布置之内,简直酷毙了好吗!

    叶孤城展开纸张,手的速度不快也不慢,但眼睛扫视的速度却很快,当他读完最后一个字时,眼中射出的点点寒星竟然锐利如剑。

    船舱中弥漫着淡淡的杀气,岚风肌肉紧绷,但却以崇拜的眼神看叶孤城。

    杀气外放,看似简单,却很高深,不到巅峰境界,又有谁能够操控虚无缥缈的气,甚至还借气来压制人?

    叶孤城陷入思考,他是愤怒的,这是杀气产生的原因,但又很迅速地冷静下来,思考唯一游离在计算之外的漏洞。

    有人在挑拨他和南王的关系。

    不,应该说是,火上浇油。

    目的是什么?他的大脑飞速地转动起来,身边以肉眼可见凝结出一层寒霜。

    杀气总是冰冷刺骨的。

    南王,白云城,高超的见识,名列江湖前位的轻功,以及优秀的反侦察能力。

    达到这些条件的人不多,却也不少,哪怕是叶孤城,也无法确定是哪一个。

    他想,最好能有个机会,看看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一个用剑的高手,能最快看透别人功夫的方法,就是看他的剑招。

    作者有话要说:  叶孤城:哎,长得太帅容易出问题啊!

    月底了要营养液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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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打赏么么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