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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四章 就是夷族【求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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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轰轰轰……”吴淞江上炮声隆隆。

    复汉军的先头船队,在左右两岸步骑兵的配合下,以横扫之姿态,清理着清军在吴淞江面上的一次又一次无谓的努力。不管是木排暗桩,还是横江锁链,亦或是那一艘艘的火船,全都薄纸一样被轻轻捅开。这不仅是因为清军在吴淞江一带兵力的空虚,更因为狭窄的吴淞江两岸战船,复汉军步骑兵表现出的绝对的强势。他们用自己强大的战斗力一次又一次的击破了清军的埋伏、阻拦,水师营战船需要面对的只是来自江面上游的威胁,这就太轻松了。

    清军水面上对复汉军战船威胁最大首属火船,当一艘艘顺水乘波而来的火船被复汉军水师战船船头加装的顶杆远远的支开时,当一门门安置在复汉军战船船头的大炮对准前方不住轰击时,一切就变得简单了。复汉军水师先头船队的大炮数量是不多,但吴淞江江面更窄,清军的太湖协水师,来了就送菜,只两次接战,他们就再也不露头了。

    同一时间,清军打无锡返回苏州的路上,一个小镇的镇外。

    一片水田里,一大群绿营兵和十多个旗兵一边打枪一边往前面冲。

    打枪的,冲在前面的是绿营兵,其中不少人都已经把小十斤重的鸟枪给扔了,开过一枪的鸟枪如果重新填装,那绿营兵也就不用去追了。鸟枪兵拿着腰刀,冲着前方逃窜的两个复汉军侦察兵嗷嗷叫着。就在刚才,这俩个贼兵对傅都统的坐船开了一枪,打死了傅都统一个亲随。傅良火冒三丈,因为那亲随就站在他身前,傅良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这一枪贼兵是要打自己的。亲随给自己挡枪了。

    费尔勒受命带着手下十几个旗兵跟这群被抓了壮丁的绿营兵去追击那两个复汉军士兵,他们是傅良的戈什哈。现在清军上下没几个人不知道复汉军手中有种叫‘来复枪’的利器,隔着几百米远就能致人于死命,只不过填装弹药太过复杂。傅良亲随的死,妥妥的就是来复枪打的。

    因为觉得对面的来复枪打过一枪后,不可能那么快的就填装完毕,清军上上下下追的都很起劲,很肆无忌惮。

    水田的另一头,陈忠孝轻轻喘气,对自己的瞭望手说道:“还能坚持吧?不然跑慢点也行……”这回他狙击傅良的行动只是一个随性的狙杀,谁让傅良好死不活的出现在他面前了呢。透着船舱的窗户,傅良的身影陈忠孝看的清清楚楚的。那船上站着一个又一个披挂着棉甲的旗兵,不用问也知道这是个八旗大员。然后陈忠孝就开了一枪,可惜没打中……

    比较倒霉的是,陈忠孝的这次接近于刺杀的狙击,因为是随性行动,他并没有安排人手在外接应,所以被清兵追的很是狼狈。不过陈忠孝也已经习惯被追逐了。复汉军每一个狙击手这是这样生存下来的,因为他们的活动范围和规律并不全部依附于大部队。陈忠孝虽然是狙击部队的头号人物陈忠达的堂兄,可连陈忠达的价值都在于战场之上的一次次击杀,陈忠孝更是如此了。得手与没得手之后被清兵追逐也是家常便饭。

    清军在从无锡撤退以后,就被魏秀志放出的狙击手和侦察兵缠上了。沿途不停地扰袭,清军只一个劲的往苏州回撤。此次若非是傅良‘受了惊吓’,也不可能派出一二百人来追两个复汉军。

    清军的这一行动很快就引起了周边复汉军侦察兵和狙击手们的注意,陈忠孝带着身后的追兵向往难以快行的水田里跑,没多久他就看到了前方田垄上一根被泥块压住的树枝,树枝上还穿着两片树叶,这是今天狙击队的标记。

    就在陈忠孝看不到的地方,一个侦察兵趴在水田中,看着旁边那个浑身上下全是泥水的狙击手,这人端着枪已经瞄了好一会儿了,始终都没有开枪,这让侦察兵松了一口气,看来狙击手也是人啊。如果随便一瞄,一枪就毙掉三百米开外,还有遮掩的敌人的话,那就太厉害了。

    狙击手即便在复汉军中都是精锐里的精锐。侦察兵这种‘普通’精锐,对之都稀奇的很。今天两边难得配合作战。

    正在侦察兵松懈下来的时候,“砰!”枪响了,老远一个旗兵猛的栽倒在水田里,狙击手轻笑:“瞅瞅,这不打中了。”论近身肉搏,狙击手还真不一定比得过侦察兵,可单单论枪法,就是给侦察兵也配上来复枪,狙击手们也有信心教侦察兵重新做人。

    狙击手身边的侦察兵愣了愣,眼睛看着追兵群,脸上茫然的神色迅速消退,露出了灿烂的笑容。狙击部队是绝对的自己人啊,他们的手艺越好,自己越高兴啊。

    既然已经有人来了‘开门见红’,周边埋伏着的几个狙击手也就相继射出了子弹。有的毙掉了旗兵的,有的打死了前头的绿营军官的,就是没有落空的。

    “砰!”“砰!”“砰!”“砰!”

    毫无节奏的枪响,近乎一枪一个的超高命中,绿营兵和旗兵的冲击脚步停顿下来了。

    那打响了第一枪的狙击手,以老练纯属的手法给自己的宝贝复装弹药,那费时确实挺长的。他不理会走在前面的绿营兵,只重点照顾后头的旗兵。开三枪,打死了两个,打伤了一个。枪不落空,真的神准到家了。

    一刻钟的时间过去,绿营兵和旗兵已经完全趴在水田里了。这边射出来的子弹打死打伤的只是他们总数量的很小一部分,一百多人的队伍死伤才只是一成,可清军的士气已经一泄如注,再也提不起来了。

    还盘桓在距离阵地五十丈左右的地方。一百多人的绿营兵已经损失了十多个,旗兵连死带伤更倒下了一半。有十几个惊慌失措的绿营兵转身想往回跑,走在后面的费尔勒立刻用手铳开枪击毙了一个冲在最前面的溃兵,于是那十几个绿营兵就像变戏法一样,又转身回到了前头的大部队里面……

    费尔勒非常郁闷,还没有看见敌人,自己就已经伤亡惨重了。跟他一块来的戈什哈死伤一半了都。这下就算活着回去也要倒霉。他虽然打死了一个逃跑的绿营,但脑子终究没有坏掉,最后还是做出了明智的选择。

    “撤退,咱们回去。”费尔勒对着趴伏的绿营兵大喊。他是要绿营兵们先爬起来,戈什哈死的够多了,不能再多了,而绿营先爬起来,他们不就有掩护了么。

    “砰!”“砰!”

    枪声继续在零碎的响着,清军手中的鸟枪也纷纷打响。正如费尔勒所想,那些绿营兵一听后撤的命令,一个个都来了精神。噼里啪啦的把手中的鸟枪打响,然后一窝蜂的爬起来就往后逃。线膛枪和前装滑膛枪的响声是有差别的,后者是无头的苍蝇,乱搭乱放,前者就是那索命的阎王贴,一响可能就要夺去一条人命。

    带领这队绿营兵的是个千总,正要一脚踢向那个把他挤开,自己忙着‘向后转进’的绿营兵的屁股时,却不料脚下一滑,身子一歪就要摔倒,慌乱中突然感觉耳朵一凉,好像有冷水淋到了一样,正要骂娘,耳朵上就传来一阵阵撕心裂肺的剧痛。千总用手一摸,摸到的赫然是一个破碎的耳朵,肉片还吊在上面,钻心眼的疼啊,手上面也全是鲜血。

    费尔勒非常的看不起那个大喊大叫的千总,本身就因为旗兵的死伤过多而心情烦躁的费尔勒半扬起头对着那千总就破口骂出,于是,“砰!”的一声枪响,费尔勒的喊声彻底结束了。他的脑袋开花了。

    远处狙击手脸上露出了笑脸,他身边的侦察兵也在嘿嘿的笑。

    “放开我,放开我。我自己会走……”

    陈忠孝回到就近的营地——一处没了老百姓的小村落地主家的院子。还没走进院门就听到里头传来的叫嚷声,不是成年人的声音,是一个不大的男孩,一副公鸭腔,还处在变声期里。

    “怎么还抓了一个半不大的小子?”

    “摸营的时候抓回来的。这小子是个药铺学徒,老吴还想抓个大夫,实在没机会。就把这小子抓回来了。咱们这会出来不是没配卫生员么,这小子在药铺好歹也有点墨水……”

    说话中陈忠孝已经走进了堂屋,一眼就看到被绑在椅子上的那个公鸭腔,一个十四五岁的孩子。胆气倒是不小,不仅不害怕,还一直叫嚷着放开他。那椅子边上的凳子上坐的人可不就是老吴呢,看着那小子笑呵呵的,显然是那他逗玩寻开心的,怪不得没堵住他的嘴。

    王之政能感受的出陈忠孝地位上的不一般,他瞪大眼睛怒视着陈忠孝,嘴巴里的叫嚷声更大了三分。大军从无锡回苏州的时候,王之政都以为自己今后再也不会跟战争有接触了,哪晓得一转眼自己就成了复汉军的俘虏,而看样子复汉军还准备不放自己走。

    这残酷的现实对于一个十五岁大的孩子来说,太残酷太残酷了。巨大的反差让王之政都忘记了害怕,而只剩下了愤怒。因为他知道,自己‘失踪’的消息肯定会被官府知道,那么自己在官府那里就是有黑底儿的了——如果自己死了,那么就无所谓黑不黑了。自己的事儿不该会波及到自己父母,可父母不知道自己随着药铺的先生学徒来战场了啊,自己在复汉军摸营的时候失踪的消息如果猛地传进父母的耳朵里……

    王之政很愤怒。让父母为自己挂心操心,这是不孝。尤其他母亲还在病中!

    “小子,当我们复汉军有什么不好?把你送进医护营,一个月少说也有一两块银元,不比你在药铺混好多了?而且还能学到真本事。这医护营里的大夫一个个都是有真本事的名医【复汉军抓到的】,战场上的刀枪伤可比你们药铺里看的头疼发热的病严重多了。你在医护营里学上一两年,比你在苏州城里的那一个小药铺学上十年都顶用。”

    “不当。我就是不当复汉军。要不是你们打到江南,我家根本就不会流落苏州,我姐的婚事就不会耽搁,我娘也不会生病……”

    王之政眼睛里透着恨意。但他对面的老吴一点也不在乎,“这么说来你家之前也过的去哦。那我就来告诉你,我们复汉军为什么打到江南来。”

    老吴首先抓起了王之政脑袋后头的猪尾巴辫,“我告诉你,我们复汉军首先就要正华夏衣冠,这种猪尾巴辫,每个人都要割了。”老吴抽出腰间的匕首,唰一下就把王之政辫子割了。后者整个人都傻了,看着辫子被老吴远远地扔出门外,似没有反应过来一样,整个人都木木的。

    “你,你怎么能割我的辫子……”王之政脸上的恨意崩溃了,换上的是慢慢的震惊和愤怒,正如他此刻的情绪。连仇恨在这一刻都忘掉了,看看这一下的冲击力有多么的强大。

    “为什么不能割?我们华夏,我们汉人,从几千年前开始,男人就没有留这种猪尾巴辫的。这个满清鞑子的玩意,这是胡虏的象征。是个男人,就该把这东西割了。

    你也渡过几年书,知道‘中国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服章之美,谓之华’这句话吧?

    什么是礼仪?什么是服章?

    现在你身上穿的,你脑袋后面吊着的,是中国吗?”

    “俺老吴没读过啥书,大字都认不出多少,这还是进了队伍后学的。你小子读过书啊,你来跟俺说道说道,你们读书人是怎么看这条猪尾巴辫的?难道跟那个钱什么的一样,觉得头皮痒?”

    老吴这样的问话,如果拿到外面去,那一定会被整个士林喷的‘不值一晒’,可王之政只是一个十五岁大的孩子。他是学过四书五经,但还没考取功名,你不能觉得他读过书就真的可以雄辩滔滔。

    “孔老夫子都说过‘微管仲,吾披发左衽已!’,可见老夫子也是很重视华夷大防的。你们读书人不都是拜孔老夫子,讲究尊师重道么?怎么现在老夫子的话就有的算话,有的不算话了?”

    “小子,我告诉你,甭管满清鞑子在你们眼中是不是正统,它在我们复汉军眼中,就始终是夷族。只要脑袋后面吊着个猪尾巴,只要几百万八旗趴在我们身上吸血吃肉,高高在上,它就是夷族。”

    “俺们复汉军就要打江南。打烂了江南,俺们才更容易推翻鞑子。”(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