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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Chapter 10 喜欢其实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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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ction 1

    在补脑的过程中,我悄悄观察小程同学的举动。

    他和我以前认识的男生都不一样。

    他很细心,吃饭之前,先把一次性筷子掰开,放在我的餐盘上;

    他会把饮料的瓶盖拧开,放在我的手边;

    他还会把我的水杯用清水冲洗一下,再为我倒满白开水,放在我的餐盘边;

    他让我先选完菜品后,又补充两道女生都爱的甜食。他要的菜足够四人的量,而他的食量还不及我的一半;

    他会在恰当的时候递给我一张纸巾,也会在适当的时候,为我蓄满杯子里的白开水……

    我一向对会照顾人的男生毫无免疫力,所以看到他自然而然地为我做这些事,我的心丝丝缕缕像是被什么东缠绕着,那仿佛是一种遗憾,遗憾眼前这个很符合我审美观的男生只有十八岁,比我小了两岁零三个月。

    其实,两岁多的差距在我看来,也不算很大,如果他二十八岁,我三十岁,那不过是生得早点和晚点的区别,可我现在二十岁,而他才十八岁,刚成年的小男生……

    我如果和他在一起,那不是口味重,那是脑残了!

    冷场中,小程同学忽然问我:“为什么大家都叫你小迷糊。”

    “因为我记性不好,总是丢三落四。我还对数字特别排斥,记不住各种数字有关的东西。”

    他说他刚好相反,对数字特别敏感。

    我忍不住又想测试一下:“我再给你出个测试题呗。”

    他默默看我一眼:“出吧。”

    我笑了笑,说了我新手机的号码。

    他也笑了笑,对我说了一串11位数的号码。

    我除了139,其余的数字完全没记住。

    Action 2

    吃饱喝足,心情愉悦,我正准备掏钱包付账。

    他伸手阻止我:“把钱包收起来吧,我不会让女人在我面前掏钱的。”

    “为什么?”

    “男人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就像女人生孩子一样。”

    小程同学的谬论总是如此的——振聋发聩。

    Action 3

    回到寝室,我正抱着手机回忆他说过的那个号码,短信息提示音响了。

    看见屏幕上显示一条短信息,来自139********,我立刻猜到是谁,没错,就是靠猜的。

    我欢乐地点开信息,看见上面显示:【我估计你记不住我的手机号,发给信息给你,方便你存在手机里。】

    我:“.......”

    这人,不要这么了解我行不?我很没面子的!

    Action 4

    捧着手机,我抬头看向正在写《入党申请书》的卓卓,柔顺的的长发垂在脸侧,露出白皙纤柔的侧脸,更显出她气质高雅如兰。

    我问:“卓卓,你觉得小程同学这个人怎么样?”

    卓卓手中的笔顿了顿,陷入沉思,过了一会儿才回答我:“相当不错。虽然只有十八岁,可心理年龄绝对不止十八。不过,就算心智再成熟,他也还是个小男生,太小了……”

    我依稀在卓卓的语气中感受到一种遗憾,恰如我心头萦绕的遗憾。

    靠在床上,我失神地望着天花板。

    我想起高中时那些曾爱得死去活来、轰轰烈烈的十八岁小男生们,他们现在都已开始了新的恋情,提起当初的“海誓山盟”,只是一笑置之,最多说一句:“当初太年轻了!”

    是啊!当初他们才十八岁,谁能相信一个男人从十八岁到八十岁,都不变心呢?

    卓卓不信,我也不信!

    Action 5

    几天后,我正无聊得要死,天使般美好的卓卓一回寝室就问我:“心心,你想不想打牌?我刚才碰上程泽了,他约我们去楼下打牌……你想去吗?”

    我顿时满血复活,从床上跳起来。

    “去,去......呃,等等,我去梳个头,洗个脸,换件衣服。”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我已经开始在意自己在他面前的形象。

    虽然我永远没有卓卓出尘的气质,可我还是希望他记忆中的我,不会太糟糕。

    Action 6

    我第一次去小程同学的寝室,万分意外。

    我以为男生住的地方,一定是床褥凌乱,脏袜子乱飞,一片狼藉,无处落脚。

    然而,处女座的小程同学,将洁癖的缺点发挥得淋漓尽致。

    他所有的东西井然有序地摆放着,书架上放着一套蜡笔小新的泥偶,格子床单平整地铺在床上,被子叠得整整齐齐放在床头,上面还靠着一个抱枕大小的蜡笔小新,大大的脑袋,特别萌。

    “好可爱啊!”

    我最近正萌蜡笔小新的动画片,看见实体,忍不住抱在怀里感受一下,软软的大脑袋靠在我肩膀上,凝着熟悉又陌生的味道。

    抱着可爱的蜡笔小新,我耐不住好奇心,问小程同学:“你很喜欢蜡笔小新吗?”

    “嗯,看见他,我会想起自己小时候。”

    他的发小室友立刻帮他补充:“程泽小时候,很像小新弟弟的。”

    我瞧瞧小程同学的侧脸,再瞧瞧怀中的蜡笔小新,这种对比......还真是很挑战我的想象力。

    Action 7

    那天打牌,小程同学抽中了和我一队,我满心期待地以为可以大胜一场,结果我们输了,输得一败涂地。

    我问他:“你今天的牌运是不是特别差?”

    他深深看我一眼,深不见底的那种眼神:“不是。”

    我刚想问,那你怎么输了,忽然想起他说过的话。

    我抱着怀中的蜡笔小新默默惭愧——原来,我就是那个猪一样的队友。

    我看看表,已经十一点多了,到了该走的时间,可我还是舍不得放下怀中的蜡笔小新,真的舍不得。

    咬咬牙,我厚着脸皮问小程同学:“你这个小新弟弟好可爱,借姐姐玩儿两天呗?”

    “你喜欢?回头我送你一个。”他随口答。

    我以为这只是他不愿意借我玩的托词,恋恋不舍地放下。

    没想到第二天晚上,他真的抱了一个一模一样的蜡笔小新来我们寝室。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你抱着它来干什么?”

    “送你的。”

    我还是没反应过来:“送我?为什么送我?”

    “我答应了要送,就会送的。”

    说完,他直接把蜡笔小新塞给我,转身就要走。

    “答应了送就送?你要是答应送我一个真的,你也送?”

    他回头看我一眼,想说什么,又似乎尴尬着不知如何开口。

    我立刻意识到,我又犯二了。

    我决定回寝室撞墙自尽。

    Action 8

    羞愧地抱着小新弟弟回到寝室,我坐在床边。

    我清晰地记得,那是晚秋时节,泛黄的叶子被凉风扫落,一地干枯。

    人都说晚秋凄凉,落叶无情,我从不觉的……

    直到那天,我抱着毛茸茸的蜡笔小新,头靠在他的大脑袋上,歪着头看向窗外,才发觉秋天真是个——萧索的季节。

    萧索了世事,也萧索了心事。

    ......

    我从小到大,我对毛绒玩具向来无感,小程同学送我的蜡笔小新是我唯一喜欢过的毛绒玩具。

    我把它放在枕边,每当辗转反侧难以入睡时,枕着它大大的头,心才会安宁。

    许多年,那个蜡笔小新一直放在枕边,即使它霸占了我半个枕头,也从不觉得它多余。

    因为每次看见它时,我总会想起送它的人。

    喜欢上程泽,不曾轰轰烈烈,不曾肝肠寸断,我只是那么一点一滴地把他牢牢囚禁在心里,一刻都无法忘记......

    ——《爱情秘笈》第六课——

    恋爱的顺序到底是什么?每个人有不同的见解。

    有人认为是这样的:遇见他,喜欢他,认识他,了解他……

    我认为顺序应该是这样的:遇见他,认识他,了解他,喜欢他。

    选择了正确的恋爱顺序,这段爱情之路才会走得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