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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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剩叶家两兄弟的时候,叶卓然又恢复了嘻嘻哈哈的样子,丝毫看不出什么难过的情绪。叶一凡扫了眼在旁边哼着小曲的小兔崽子,冷笑道:“小子,我以前真是太小看你了。”

    叶卓然不予理睬,看着窗户外头,突然转头看向了叶一凡,笑道:“哥,要不让林权搬过来跟你一块住吧?你看反正你也爱吃他做的饭菜,他那地下室又潮又不通风。”

    开车的男人挑了挑眉,对他说的话压根没往心上去。坐在副驾驶座上的人继续说道:“而且住你那里的话我可以常常和他打电话,就不用一下好几个月悄无声息的,回来一时半会的两人都有些衔接不上。”

    叶一凡:……

    第二天叶卓然准时出发,因为起的晚了,连跟林权做最后道别的时间都没有。叶一凡看着他上车,大大的舒了一口气,这近两个月的时间可把他折磨的不行。一个人静下来的时候想想,他昨天晚上的那个提议倒是可以考虑一下。

    新学期开始,升高二了,开学没几天林权就因为身上起了一些红疹子而发痒,别说睡觉睡不安稳,连同上课的时候都忍不住的抓耳挠腮。实在忍不了了才跟梁忠山请了一早上的假去了医院看看,又怕林权一人手忙脚乱的,知道他平日里和张东军关系好,特地也准了张东军一早上的假让他陪着去。

    稍稍做了检查,医生看了看,又问了他住哪里,才让林权配了些药,还叮嘱他赶紧地找个正常的住所,地下室常年潮湿不通风,身上的疹子也是因为这个而起。

    张东军看了看林权,也道:“小权,你还是重新找个地方住吧,地下室睡多了肯定要睡出病来的,这次还好,只是一些小湿疹,下次指不定就严重了。”

    林权想了想,确实在自己住的地方看到过一些小小的虫子,贴着墙角慢慢地爬着,当初自己还不以为意,现在想来,那些虫子指不定在自己不在家的时候也爬过了床。这么一想,鸡皮疙瘩起了一身。

    幸而现在店里不用自己也可以,这样就多了很多的时间,暂时也不找叶一凡补课了,一有空就各个小区溜达着,看看哪里有房子出租。

    林权不来补习倒是没什么差,叶一凡却不习惯了,习惯了每天有人做饭一时竟不知道上哪吃去了。去饭馆的时候恍惚听见宋小竹说林权在找房子,蓦地就来了灵感。

    房子?自己那不是还有空着的房间么,看来叶卓然还是有些先见之明的。

    让林权搬进来费了些功夫,叶一凡叫了宋小竹和韩姨一块游说,自己又和林权谈了谈,说房租可以免掉,只要每天林权把他的一日三餐都负责了就行。

    其实一开始的时候,林权是拒绝的。只是一时半会的找不到合适的住所,身上的红疹要是再在那地方住下去怕是好不了了。痒还是其次的,只是现在天气还热,身上这密密麻麻的小红疙瘩谁看见了都避而远之,只有宋思明他们知道是什么情况,也还和往日一样。

    梁忠山见着林权总是不好,又见着其他同学议论纷纷的,把林权单独叫到办公室。问了他去医院的情况,知道了没什么事后又让他回去休息几天。说是林权这湿疹都快一礼拜了还没退下去,班级里已经有同学回去向家长说了这个事情,家长又来学校向他反应了,什么时候等好的差不多了再来学校上课。

    林权心里很是不乐意,见梁忠山这样说了也无法拒绝,只好收拾了书包回家去了。

    不用去学校就有更多的时间了,连饭馆都不去了,把找房子成了首要的任务。但是符合要求的实在太少,林权喜欢清静,不爱和别人合租,但是单独租一套房子一是太贵,二是压根没这必要。

    这天刚随便吃了些东西,躺在床上发呆,听见有人敲门。林权起身,打开门看见了叶一凡,拿着两个大编织袋往旁边一扔,说:“把要紧的东西都收拾收拾,我已经和韩姨说了,今天就搬走。”

    林权站在门口还有些反应不过来,“搬…搬哪啊……”

    “我那儿啊。”叶一凡进门就闻见一股子霉味,屋子里虽说收拾的干净整齐,但总是让人觉得压抑不舒服,便看向林权说道:“你要是不想住我那呢就暂时住两天,等找着房子了再搬,你看你现在,店里也去不了,课也不能上,身上的疹子也退不了,何必呢……”

    这可能是跟叶一凡接触那么久以来他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林权在原地冷了好久才觉得他说的话真的挺有道理。回过神来赶紧收拾收拾东西,准备搬家了。

    叶大少爷见着林权收拾,也不帮忙,随便找了快干净的地方坐着,嘴上却没闲着。

    “床上的东西都就别拿了,指不定里头藏了什么虫子……”

    “拿着那些锅碗瓢盆的干什么,我那不是有么……”

    “这架子就别拿了吧,也没地方放啊……还有那凳子……”

    本来就一屁股大的地方没多少东西,在叶一凡的干扰下林权转了一圈编织袋里还是空的,又不敢发火,只打开角落里的衣橱的门把自己的衣服装进袋子就完事了。

    叶一凡满意地点了点头,然后心里喜滋滋表面不动声色的出发回去了。

    生活的环境好了,每天睡眠也跟着好了起来,吃好喝好的,还能在睡前洗个舒服的热水澡,天天一觉睡到大天亮连个梦都没有。知道叶一凡挑剔,早饭也不敢马虎,通常都会大早上起来熬一锅粥,然后要么外头买的油条,要么自己煎个荷包蛋又煮点蔬菜。

    林权好歹自己是吃过各式各样早饭的人,天天早上的水果蔬菜鸡蛋自然是不在话下,偶尔兴致来了也会做个三明治汉堡什么的,吃的叶一凡心花怒放的。不过想要找到和未来一样的面包现在还有些不可能,只能尽量找好的来替代。

    叶一凡吃完早餐上学感觉一整天的精神头都从来没有的好,心里难得对他那个拖油瓶弟弟夸奖了一番,要不是他提点,他是万万想不到让林权搬过来和他一块住的。一个人住的久了,实在是会怀念到家就有饭吃的日子。

    又过了一礼拜,身上的疹子也好的差不多了,林权一天也不敢耽误地就上学去了。梁忠山特地来看了看林权,确认他身上的疹子已经好了十之八九,叮嘱他找同学把上星期的课程重点抄录一下,回家好好地补一补。

    回到教室,刚坐下还未开口,张东军、宋思明还有王迪都知道他落了一星期的课,忙把替他差抄课堂笔记给了他。张东军笑道:“我一人怕来不及,咱们三个一人都抄录一点,也不用手忙脚乱的。”

    林权心里感激,千恩万谢地自然不在话下。有了笔记,晚上回去再让叶一凡好好补习一下,毕竟才刚开学没几天,应该问题不大。

    小竹快餐的名气在老街周围已经很大了,宋小竹虽然忙,却忙的毫无怨言的。店里的事情弄的齐齐整整的不说,连月初和林权对账的时候都是毫无差错的。

    林权笑道:“小竹姐,我当初就说你行吧,你自己还不信。”

    宋小竹也笑道:“小权,我和你韩姨都觉得咱们每个月拿这么多不好,你虽然让我做了这店的老板,但是这店毕竟是你的。”

    “小竹姐,你可别那么说。”林权道:“以后,我要麻烦小竹姐的地方还有很多呢。”

    宋小竹不解:“这店的生意都那么好了,还有啥可麻烦的。”

    林权道:“咱们这家店只是个开始,以后我还要在D区的每条街上都能看见我们的小竹快餐的分店,让每个来S市的人想起吃饭就能想到小竹快餐。”

    林权说的话让宋小竹有些目瞪口呆,她是从来没有想过这样的事情,所以很不可思议。林权没顾着她的表情,继续说道:“小竹姐,你可别觉得我异想天开,迟早有一天我会做到的,到时候可不是要你的帮忙。”

    宋小竹以前还以为林权只是想要开家小店,维持一下生活能够继续读书,可是现在看来似乎是自己太过小看他了,不免的对他刮目相看起来,道:“小权,以后如果你有需要我的地方尽管开口。”

    “嗯。”林权点了点头,看向宋小竹:“等到这家店再稳定些,我想再找个店铺开起来,到时候就得麻烦你去帮助新店正式上轨道,至于这家我会再找个人,你行吗?”

    “行,没什么不行的。”宋小竹听着林权这么说,更觉得士气大振。

    听见宋小竹那么胸有成竹的样子,林权也被感染。其实第二家店自己也在计划中,这个城市的一旦开发起来速度往往是惊人的,等到让别人先抢占了商机,自己就没有那么大的优势了。至于为什么现在还没有出手,只是店里的营业额虽然高,但是想要另外买下一个店铺来还远远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