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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第 4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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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母玛利亚(英文:Blessed Virgin Mary),《圣经》新约和《古兰经》里耶稣(尔萨)的生母,她的名字(Maryām)在亚兰文就是「苦涩」的意思,而汉语的《古兰经》中翻译为「麦尔彦」。大多数基督教徒和穆斯林认为,新约称玛利亚还是处女时受圣灵感应而怀孕。玛利亚的丈夫名叫约瑟。

    基本信息

    中文名:圣母玛利亚

    英文名:Blessed Virgin Mary

    别名:

    性别:女

    民族:犹太

    信仰:无

    主要成就:耶稣基督之母

    所属宗教:基督教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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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母玛利亚(英文:Blessed Virgin Mary),《圣经》新约和《古兰经》里耶稣(尔萨)的生母,她的名字(Maryām)在亚兰文就是“苦涩”的意思,而汉语的《古兰经》中翻译为“麦尔彦”,景教翻译为末艳。大多数基督教徒和穆斯林认为,新约称玛利亚还是处女时受圣灵感应而怀孕。玛利亚的丈夫名叫约瑟。根据犹太文献《耶稣一生》(Toledot Yeshu)的记载,有一个叫做耶书·本·潘得拉可能就是耶稣,这本书记述说,这个人是玛利亚和罗马士兵约瑟·本·潘得拉(Joseph ben Pantera)的私生子。不过这个说法有较大争议。

    历史

    1世纪时,玛利亚的地位已受到特别的重视,他们认为的证据是约翰福音/若望福音19:26-27,耶稣将自己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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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托付给使徒约翰/圣若望,天主教会认为他代表了全体信徒。当时并没有文献或证据显示早期基督徒向玛利亚祷告,但玛利亚在教会成立之初已和门徒一起祷告(使徒行传/宗徒大事录1:14)。

    在431年,以弗所公会议时,会议决定将玛利亚确定为“天主之母”。自此之后,围绕着圣母玛利亚的各种敬礼(天主教反对向任何天主之外的宗教人物使用“崇拜”一词)仪式成为东正教和天主教的重要教条。

    在公元553年,第二次君士坦丁堡公会议宣布马利亚是“永远的处女”;这意味到她与约瑟的婚姻只是挂名的,他们从未发生过性关系或生下任何儿女。

    1495年,以玛利亚作为祈祷对象的玫瑰经(圣母连祷)获得教宗历山六世的承认,对玛利亚的敬礼仪式和活动达到一个高潮。但在宗教改革时,基督新教并不认可此信条为新教教义,大部分新教教会反对“中保圣人”的观念。

    在1854年,教宗庇护九世宣布马利亚由圣灵怀孕。这个教义声称马利亚没有从亚当承受到任何罪;事实上,她是不可能犯罪的。

    在1950年,教宗庇护十二世进一步订出信条,声称马利亚在结束地上的一生之后身体被接到天上去。自1950年以来,梵帝冈甚至考虑马利亚是否曾经历过死亡。

    本质与基础

    玛利亚,因为是天主的母亲,参与了基督的奥迹,由于天主圣宠的举拔,她只在圣子以下,高出一切天神世人以上,所以理当受到教会特别的崇敬。从很古老的时代,荣福童贞己被尊以「天主之母」的荣衔,信友们在一切危难急需中,都呼求投奔她的护佑。尤其自厄弗所会议以来,天主的子民对玛利亚的敬礼,在敬爱、呼求及效法方面,有了惊人的发展,恰如她的预言:「从今以后万世万代要称我有福」(路:一,48)。这项在教会内经常存在的敬礼,虽具有绝无仅有的特征,但对降生的圣言,对圣父及圣神的钦崇礼,仍然有本质上的区别,而且特别能促进这项钦崇礼。原来教会在健全而正统的教义范围内,根据时代和地区的情况,根据信友们的习尚,批准了对天主之母的若干敬礼形式,其目的是要教人在敬礼圣母之际,也认识、爱慕、光荣基督,并遵行其诫命,因为一切都是为他而存在(参阅哥:一,15-16),天主圣父「乐意使充分的圆满定居在他内」

    神学观点

    东正教与天主教观点

    东正教和天主教认为玛利亚是天主特别为诞生耶稣而派到人间的,所以她是无罪之身,不同于其他凡人,天主教也因此认为她升天后成为中保圣人,可以代人祈求赦罪。神学家卢德维格·奥脱(Ludwig Ott)认为玛利亚是人类服从的代表,和夏娃是刚好相反的象征,他同时认为加纳婚宴的故事可以支持靠玛利亚代祷的观点。

    天主教的官方文献显示:“玛利亚要是符合两个条件,就实在是‘天主之母’了。首先,她确实是耶稣的母亲;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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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耶稣确实是天主。”圣经说玛利亚确实是耶稣的母亲,但是圣经写成以后很久,到公元4世纪,教会才把“三位一体”订为信条,这时耶稣承认为天主。公元5世纪时,在以弗所公会议上,聂斯脱里派受到批判,其主要学者君士坦丁堡主教聂斯脱里主张耶稣的两性区分,而玛利亚只是“基督之母”,认定“天主之母”的称谓等同是付予玛利亚神性。而亚历山大主教区利罗主张耶稣的两性合一,其神性渗透人性,而玛利亚生了整个基督,认定玛利亚被称为“天主之母”是合理而且不能避免。结果,聂斯脱里派被宣判为异端并受到压制。随后在迦克墩公会议上,得出的结论整合了两派神学的观点。1994年11月11日,天主教会教宗若望保禄二世与东方亚述教会大公牧首玛·丁克哈四世签署了《共同声明》,教廷放弃以弗所公会议的裁决,并且支持两项东方亚述教会惯用的称呼,“基督之母”或是“我们上帝救主基督之母”(the Mother of Christ our God and Saviour)。

    基督新教

    观点新教教会基本上只认可玛利亚为耶稣在地上时的生母,这种观点自以弗所公会议时已经遭到亚历山大宗主教区利罗的强烈反对。不过新教的看法相近于东方亚述教会所支持的君士坦丁堡牧首聂斯脱里的论述。新教教会几乎并不接受天主教关于玛利亚无罪之身可以作为中保的说法,并而连带否认她具有无罪之身。然而新教信徒认为她具有虔诚的美德,受到上帝特别的喜爱,称赞她是“蒙大恩的女子”,可以与上帝同在,是“大有福气的”(路加福音 1:28,42; 11:27),也接受其“有福的童贞女马利亚”这一称号。有些教会称她为“圣马利亚”,亦视她是一位圣徒,但不会称她为圣母。

    “敬礼”或是“崇拜”?

    “敬礼”耶稣的母亲马利亚约出现于四世纪的时候,可能是因为异教文化进入教会,对多神的崇拜及超自然能力的追求进入了教会。在这样的风气之下,一般人认为圣人的遗物可以助人病得痊愈、可以赶鬼驱魔、可以侦察案情、免除灾难等。起初是被教会视为最高尚的童贞女,然而在第四世纪之前,已出现一个信条:即是马利亚生基督后仍终身为童女之说。奥古斯丁并未将她列为罪人。安波罗修则视她为第二夏娃。

    基督新教信徒和部分非基督徒认为天主教会仪式对玛利亚表达了一种“崇拜”的态度。由于天主教和基督新教都认为,“崇拜”这个词只可用于对上帝敬拜,所以也有天主教信徒认为,少数基督新教的信徒认为天主教崇拜圣母是对天主教信仰的攻击。传统上,天主教会反对使用崇拜这个词来描述对圣母的态度,他们使用“恭敬”或“敬礼”这两个词。

    圣经中的玛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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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启示录中记载有一个女人,“天上出现了一个大异象,有一个女人身披太阳,脚踏月亮,头戴十二颗星的冠冕。她怀了孕,阵痛发作,在生产的疼痛中呼喊。……女人生了一个儿子,就是生了个男孩子。他将来要拿铁杖当牧杖管辖所有国族。忽然,女人的孩子被提到上帝和他的宝座那里去。女人就逃进旷野,上帝在那里为她预备了地方,让她在那里得食物一千二百六十日。”关于耶稣,耶和华曾预言:“你必用铁杖打破他们,粉碎他们如摔碎陶器。”(诗篇2:9)另一个圣经预言也论及耶稣说:“耶和华必从锡安伸出你的能力之杖。他说:‘你要到仇敌当中征服他们。’”(诗篇110:2)因此,约翰看见男孩诞生一事,跟耶稣基督密切相关。

    因为圣经提到的这个男孩与耶稣有着密切关联,所以有人认为这个女人就是耶稣的地上生母玛利亚。然而启示录之后的经文说她遭受魔鬼撒但的攻击,上帝才保护她,给她食物1260日。假如玛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