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魔技

作者:跨世纪可乐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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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霍蒙,你们耶克斯家族的男人都是水豆腐,还真没错。一个小屁孩居然也冒充魔法师,哈哈……”尼莫一边锤击霍蒙的脑袋,一边大笑地羞辱。

    这些人都是贵族子弟,平时读书交流都是关于战技和魔法的事情,他们很清楚修炼魔法有多么的困难,那可是稍有不慎就会出现生命危险的。

    一个六七岁的小孩也能发出魔法技能,打死他们也不相信!

    虽然魔法师受到所有人的尊敬,力量也十分强大,但还是有很多拥有魔法天赋的人最后放弃了,就因为修炼魔法太过于危险,他们不想因此而送命。

    在金凤大陆的魔法书籍上,记录着大量在修炼中灵魂被元素反噬的悲惨事件。

    就算是修炼有成的魔法师,那也是至少要到十岁上下年纪才能发挥出魔法技能的威力。

    像纳森这样只有六七岁的小屁孩,先不说他能不能发出魔法技能,就是能够感应到天地元素也是极其少见的。

    可是,他们刚忽视纳森不久,忽然感觉到身边闪现一道微弱的金色光芒,不由地都转头看过去,只见在纳森的身边漂浮着一个个指头大小的“金色钉子”。

    “魔技!这是金系魔技!”

    不知道是谁一声大喊,顿时所有围观的战士立即如潮水般退去。他们再也不敢有任何嘲笑之意,而是胆战心惊。

    他们都知道魔法师的力量比之战士足足高出两个级别。

    也就是说,一个一级魔法师可以战胜一个三级战士!

    他们都只是一二级战士,根本不能与眼前的纳森相抗衡,因此,他们心里都深怕刚才的嘲笑,触怒了这位小小的魔法师,一个个瞬间逃走。

    尼莫也是急忙放开霍蒙,转身向远方逃去。

    如果说在纳森念咒语时,扑上去攻击还有可能将他制服的话,那么现在就只能是逃跑了。

    一个接近三级的战士在面对一级魔技的攻击,完全可以用战力抵挡,但是时间一久,就逃不了被虐的命运,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逃。

    尼莫很聪明,他选择了立即逃跑。

    可是,他还是慢了,就因为他一开始对纳森的忽视耽误了他逃跑的时间。

    “噗、噗、噗”

    只见一根根指头大小的“钉子”如同闪电一般飞向尼莫的后背。

    “啊!啊!……”

    尼莫一边跑,一边回头看,看到那源源不断飞来的“钉子”,吓得没命地往前跑去,每被“钉子”刺一次,他都会疼痛得如同杀猪一般大叫。他也是太焦急,忘记了升腾战力抵挡。

    不过,好在纳森的灵魂之力只是达到一级魔法师的水平,操控元素攻击的力量还不够强大,所以,那些“钉子”只是插进尼莫的皮肉而已,并没有伤及他的内脏。

    即便是这样,尼莫也已经吓得魂丢了一半,恨不得多生两条腿,赶快逃离现场。

    然而,被刺了好几次之后,尼莫突然发现“钉子”只会向前飞,不会转弯。对于这个发现,他是欣喜若狂,急忙在大街上转来转去,被刺的次数也减少了许多。

    纳森今天是第一次施展魔法技能,对于元素操控还不是十分娴熟。但他也不笨,在看到尼莫不断转弯的时候,他立即发出转弯的意念,那些飞针果然按照他的指示转弯飞去。

    不过,每一根飞针在转了弯之后,力量就会变得弱小,飞不出三十米就落地消散了。

    站在一边围观的那些孩子们,刚开始只是站在远处观看,没有离去,但是,自从尼莫向左右不断转弯的时候,他们也被波及了。有不少孩子也尝到了“金色钉子”的滋味,痛苦地赶紧四处散去。

    顷刻间,偌大一条街上,只剩下了纳森他们三人。

    “哥哥,你好厉害啊!你身边的那些‘金色钉子’是从哪里出来的?”蒙娜丝拍手笑道。

    她粉嫩的脸上还挂着泪珠,此时一笑,犹如雨后桃花一般清新美丽,显得更为可爱。

    霍蒙满身伤痕,缓慢地爬起来,谢道:“多谢你了,你叫什么名字?”

    纳森见他嘴角流血,眼眶破裂,身上瘀斑随处可见,同情道:“我叫纳森?莱恩斯,就住在你们家。你的伤势怎样?”

    霍蒙满不在乎地说道:“这点伤小事,过几天就好了!”忽然想起了什么,叫道:“你是半年前,从木泉山谷送来的小奴隶?”

    纳森微微有气道:“我已经不是奴隶。”

    霍蒙道:“只要曾经是奴隶,就一辈子是奴隶!”

    纳森怒道:“你……”伸手便要发出魔技。

    霍蒙急忙用手护住脸部,说道:“你不要生气,我只是跟你开个玩笑。”

    纳森哼道:“以后再敢说我是奴隶,我就让你终生残废。”说着,上前狠狠地捶了一拳霍蒙的肩膀,随后又一把搂住他的脖子。

    霍蒙比纳森足足高了一头,而且比纳森胖了一倍不止。所以,纳森抱住他的脖子,感觉上就像是吊在他身上的一根干柴似的。

    霍蒙被纳森这么一捶一抱,疼得嘶牙咧嘴,不停地说道:“不敢了,再也不敢了,你放开我吧!”

    蒙娜丝看到两位哥哥那模样,以为霍蒙要背纳森,连忙飞快地奔过来,双手一左一右地挂在两个哥哥的脖子上,笑道:“我也要背!我也要背!”

    纳森则是笑道:“好,我背你!”

    霍蒙却是皱眉道:“背,啊!好痛!”

    三人笑闹着,向耶克斯家族宅院走去。

    金凤大陆,地域十分广袤,其上分布着大大小小上百个国家。

    粹金帝国地处金凤大陆西南方,拥有八省十六州,只能算是一个中等国家。

    国内大山耸立,森林繁茂,魔兽肆虐。

    因为盛产一种修炼辅助材料——粹金,且是整个大陆唯一拥有粹金矿脉的国家,所以是整个大陆最富有、最强盛的帝国。

    整个大陆的人都知道,战士修炼,吸收的是天地灵气,魔法师修炼,吸收的是天地元素。

    天地灵气就是笼统的天地元素。各种元素杂合在一起就成了天地灵气。打个比方:天地灵气就好比一副牌,而天地元素就好比是这副牌里面的黑、红、梅、方四色里面的任意一种。

    正是因为战士们无法分明别类地吸收更加精细的天地元素,只能吸收笼统的天地灵气,其中杂质、毒气太多,所以他们的成就和掌控元素的能力就没有魔法师那么精细,那么明确和强大。

    但是,不论是战士吸收天地灵气,还是魔法师吸收天地元素,决定他们成就高低的是对灵气和元素的吸纳能力。

    一个普通人在没有金钱,没有人指导,没有好的天赋,没有超强的感应力的情况下,经过自身的刻苦努力,一辈子也只是一个二级以下的普通战士。

    假如想要成为七级以上伟大战士的话,就必须借助外物的辅助,提高自身对灵气的吸纳能力。

    这些辅助外物都是相当昂贵的。

    比如一颗聚灵丹就需要三千金币,一颗五级魔晶凝练的金灵丹需要十万金币,如果是一颗九级魔晶凝练的白金灵丹,更是有价无市。

    然而,粹金帝国出产的粹金却相当便宜。粹金不能直接当作辅助外物,它只是一种原材料。只有经过特殊的程序凝练成黑灵丹之后,才可用作辅助物。

    凝练一颗黑灵丹需要一百公斤纯净粹金,而这一百公斤纯净粹金只需要两百个金币。凝练成黑灵丹之后,也只是售价三百个金币而已。

    一颗黑灵丹可以辅助一个天赋不好的战士吸收天地灵气一年,而对于天赋好的战士,则可以辅助三年之久,如果是魔法师用的话,可以辅助五年之久。

    一颗三千金币的聚灵丹可以供一个天赋不好的战士吸收天地灵气五年,而一颗三百金币的黑灵丹就可以供他一年,三千金币就可以买十颗黑灵丹,供他十年。

    哪种划算?一看便知。

    当然,聚灵丹的效果比起黑灵丹来肯定是大大超过的,不说十倍,五倍总是有的。这么一算,似乎买聚灵丹要划算一些,不过,正所谓薄利多销,多用几个也就赶上啦。

    所以说,粹金是所有辅助外物中最便宜的,可谓是便宜之极!

    因此,整个大陆很多国家都大量购买粹金回去凝练黑灵丹,以增强本国战士的实力。

    商会、各大家族和贵族阶层也都在收购粹金,他们都希望后代子孙能够凭借黑灵丹成为一位七级以上的伟大战士。

    就连一般的普通民众也是节衣缩食地节省金钱,用来购买黑灵丹,他们也希望一颗黑灵丹能够改变后代子孙的命运。

    总之,在金凤大陆,不论是魔法师,还是战士,都在购买黑灵丹!

    任何具有暴利的行业,都会引来无数贪婪的人类竞相争夺。

    挖掘粹金,贩卖黑灵丹,都是属于暴利行业,也是人们挤破脑袋想要从事的行业。

    不过,整个粹金帝国的主要粹金矿区和黑灵丹凝练地都掌握在帝国皇室手中。

    对于那些含金量不是很高的矿区,国家则放手让民间势力去控制。

    一来可以避免民间势力与国家权势相抗衡,起到一个安抚的作用;

    二来可以使得民间势力之间相互竞争抵制,不至于一家独大,起到一个平衡的作用;

    三来可以让民间势力意识到他们与国家是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关系,起到一个团结凝聚的作用。

    由此可见,粹金帝国皇室是多么的明智。

    大多民间势力都意识到了自己不过是皇室手中玩弄的一个棋子而已,却依然义无反顾地投入到含金量不是很高的粹金矿区的争夺和开采之中。理由只有一个:粹金的利润太丰厚,太诱人了。

    金江镇西北方向二十里处的木泉山谷便是这样一个含金量不高的粹金矿区。

    它如今归属于居住在金江镇的耶克斯家族,也就是整个金江镇的镇长——申莫?耶克斯的家族。

    在距离金江镇北边四百里外的一条官道上,一个上百人的商队正在缓慢地向前行驶。

    商队中央是一架豪华马车,马车里坐着两个人,一个是六十岁开外的华服老者,一个是二八年华的少女。

    这两人都如同泥塑木雕一般,一言不发,一动不动。

    似乎都在想心事,又似乎是在各自戒备。

    两人的目光偶然碰在一起,便立即喷发出强烈的怨气,随即怒哼一声,别过头去。

    两人僵持了很长一段时间,那水灵灵的二八少女才气哄哄地说道:“申莫爷爷,我只是去您家玩一玩,您为什么那么不情愿?”

    这华服老者正是金江镇的镇长申莫?耶克斯,他刚在乌兰克城交易完粹金,正赶往金江镇家里。

    申莫老爷子眉毛一跳,怒道:“哼,我欢迎至极,岂敢不情愿?”

    那少女道:“听您的语气就是不情愿!申莫爷爷,我向您保证到了您家里,我一定不会乱来,绝对安安静静的,这样行吗?”

    申莫道:“我还能怎样?你都已经在马车上了,难道你还会下车去不成?”

    那少女笑嘻嘻地说道:“所以说,申莫爷爷,您必须对我好一点,要不然我心情不好,很容易失控的,要是将您家弄得乱七八糟的就不好了。”

    申莫无奈地苦笑道:“你赢了,我亲爱的美蒂斯小姐!”

    那少女看到申莫无奈的笑脸,开心地拍手道:“呵呵,申莫爷爷,您太有趣了。我真的很开心,这是我从小到大第一次走出乌兰克城,多谢申莫爷爷。”说着,伸手过去揽住申莫的脖子,在他脸上深深地亲了一口。

    被少女亲了一口,申莫老爷子不但没感觉到半点开心,反而是脸上的无奈表情更加浓厚了。他心里非常清楚环抱在自己颈脖上的这位小姐有多么的调皮。

    这位小姐是他的好朋友——七级火系魔法师道格?耶维奇的掌上明珠。

    更让人惊讶的是她本身也是一名四级风系魔法师。

    在乌兰克城,没有人敢欺负她,只有她欺负别人。

    记得有一次,她在大街上玩,突然看到一个公子哥穿得十分帅气,引起了周围一群少女的仰慕。她也被迷住了,于是走上前去,想要跟那公子哥说上几句话,结果那公子哥根本不搭理她。

    她一怒之下,立时施展出四级风系魔法——狂风术,引来一阵狂风,将整条街所有的房屋树木都吹得东倒西歪,周围的人们有的被吹上天,有的被吹得在地上到处乱滚。

    那公子哥更是狼狈,被吹得倒挂在红杏树上,荡来荡去,吓得脸色苍白。

    狂风过后,整条街一片狼藉,足足过了半年才恢复原样。事后,城主派人调查此事的前因后果,得知是美蒂斯小姐因为追公子哥失败而造成的,而那个倒霉的公子哥却是因为要去相亲才穿得那么帅气的。